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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亨自动化中药房系统XHYPFTDZ-708和瓶装中药配方颗粒自动中药房系统XHKLP-550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公告(第二次)

日期:2023-05-12 信息来源: 字号:【

 

项目概况:

信亨自动化中药房系统XHYPFTDZ-708和瓶装中药配方颗粒自动中药房系统XHKLP-550设备维保服务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2310:20至10:30期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ZSY-ZB-FW-2023016

(二)项目名称:信亨自动化中药房系统XHYPFTDZ-708和瓶装中药配方颗粒自动中药房系统XHKLP-550设备维保服务

(三)预算金额:468900元

(四)最高限价:445500元

(五)合同履行服务期限:一年

(六)项目需求:信亨自动化中药房系统XHYPFTDZ-708和瓶装中药配方颗粒自动中药房系统XHKLP-550设备维保服务,服务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服务进行分包、转包和挂靠经营。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512日至2023522(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7:00。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邮件。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394486759@qq.com, PDF文件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开标日期+项目名称邮件命名同上(扫描件不清晰可能导致无法通过预审,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采购办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52310:2010:30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在投标文件首页标明正本、副本)按投标文件格式顺序装订(模板见招标文件)在封面与每一页加盖公章或盖骑缝章),另需自备投标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U盘贴上公司名称,后续可自行取回)一并放入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文件务必密封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科教楼四楼421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

202352310:30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

(四)开标地点

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科教四楼42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日。

六、评价方式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水平、服务、业绩以及经营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最低报价不作为中选的唯一条件,项目将采取比价谈判方式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报价超过预算限额的,将取消谈判资格。

(二)凡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办,发至招标采购办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又未通知我院的供应商将视为不诚信,列入我院不诚信警示名单。

(三)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如期举行需另行择期谈判的,将另行通知。本项目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采购结果公布与合同签订

我院将在官网公布本次采购结果,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医院签订合同,成为供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我院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院采购活动,医院并根据情况上报区、市财政部门。

九、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01号综合楼9楼招标采购办

联系电话:0755-83548585  谭老师 

邮箱:394486759@qq.com

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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